黔府办发〔2013〕55号
各市、自治州人民政府,贵安新区管委会,各县(市、区、特区)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门,各直属机构:
省发展改革委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《贵州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》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,现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。
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2013年11月13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黔府办发〔2013〕55号
各市、自治州人民政府,贵安新区管委会,各县(市、区、特区)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门,各直属机构:
省发展改革委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《贵州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》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,现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。
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2013年11月13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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