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鲁木齐县、各区人民政府,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(头屯河区)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新市区)、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,市属各委、局、办,各相关单位:
《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》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现予印发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2017年5月7日
乌鲁木齐县、各区人民政府,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(头屯河区)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新市区)、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,市属各委、局、办,各相关单位:
《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》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现予印发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2017年5月7日
江西省朝晖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 © 版权所有 赣ICP备11003075号 网站建设:中企动力 南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