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政发〔2016〕19号
各乡、镇人民政府,各管理处(管委会),县政府各有关部门:
《南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》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南昌县人民政府
2016年12月26日
南政发〔2016〕19号
各乡、镇人民政府,各管理处(管委会),县政府各有关部门:
《南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》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南昌县人民政府
2016年12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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